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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特酒氢氧化钠、聚合氯化铝招标公告

来源:采购部  时间:2016-08-12  阅读量:13589
  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江西省樟树市,正式创建于1952年,前身为国营樟树酒厂,1983年更名为江西樟树四特酒厂,2005年改制为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,经过半个多世纪发展,四特已成为集科研、生产、销售于一体的全国知名酿酒企业,公司现占地面积2742亩,拥有员工3500余人,是“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企业”、“全国酿酒行业百名先进企业”、“江西优强企业”。
  一、招标项目
  氢氧化钠、聚合氯化铝
 
  二、招标内容概括  
  1.设备名称及数量:氢氧化钠100吨,聚合氯化铝 150吨。(用于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)
  2.氢氧化钠、聚合氯化铝基本参数及要求:
  质量标准如下:
  2.1氢氧化钠:片状,含量大于99%。
         国家标准: GB 209-2006;
         型号: I型,优等品
         氢氧化钠质量分数/%: ≥ 99
         碳酸钠质量分数/%: ≤ 0.5
         氯化钠质量分数/%: ≤0.03
         三氧化二铁质量分数/%:≤ 0.005
  2.2聚合氯化铝:固体 含量大于28%
          国家标准:GB15892-2003
          型号:II型,
          氧化铝 的质量分数 /% ≥ 28%
          盐基度/% 40-90
          密度(20℃)≥ —
          水不容物的质量分数 /% ≤1.5
          PH(1%水溶液)3.5 - 5.0
 
  三、投标人资质及要求
  1.投标方必须是根据相关法律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。
  2.投标方注册资本必须在50万人民币以上。
  3.投标方从事招标项目的生产或销售及服务经验不得少于 3 年。
  4.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,没有行贿、受贿、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,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。
  5.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。
  6.不得有串标、虚假陈述、伪造变造文件等欺诈行为,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。
  7.年可释放供货能力氢氧化钠150吨、聚合氯化铝200吨。
 
  四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6年9月5日10点整
 
  五、开标时间:2016年9月12日前
 
  六、评标办法
  1.本次招标评标,采用综合评标法。
  2.投标整个过程中发现有串标、围标现象,取消投标资格。
  3.本次招标受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(含弘楼八楼)监督(投诉举报电话:0795-7373003、0795-7361197)。
 
  七、联系方式
  樟树市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含弘楼5楼采购部
  辛海涛 电话:0795-7777736
  聂斌 电话:0795-7777725
 
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

地址: 江西省樟树市药都北大道11号 联系电话: 400-1117-9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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